本人在7月6日早晨被对方追尾,交警认定为追尾方全责。于是在广汽传祺广泊店定损。经多次催促4S店方,最终在7月21日下午17:00拿车。4S方面称,因原先帮我定损的人员已离职,在离职交接时,没有把手头的事叙述明白,导致后续人员不知道是否已做“面签”,因此无法及时从对方的保险公司拿到赔付款,需要我自己把这笔尾款(2000元整)垫付,当时因急需用车,在协商无果后,只能被逼交纳2000元整尾款。本人存在几点疑问:
1、当时定损的时候,和4S点定损人员互相加了微信,但从定损到拿车,4S店始终没有通知本人需要配合啥方面(有微信聊天记录)
2、作为一个4S点,在无锡开业这么久,里面的人员相关交接流程就是这么敷衍潦草,交接以后,也不对明细再审核一下。不把客户 利益放在首位。
3、当客户去取车时,因自己工作人员工作方面疏忽没有及时从保险公司结款,从而逼迫客户缴纳维修尾款时,客户提出疑问,反而责怪没有及早提醒他们,作为专业4S店这个正牛。
4、反馈至广汽传祺客服,4S店工作人员打电话来,第一句还是说客户的责任。
5、目前在缴纳维修尾款时,请4S开了张收据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