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9日从东海县桃林雅迪电动车专卖店,购买雅迪电动车一辆,20日在家闲置,21日首次在平路骑行约500米,前轮突然失控偏转,摔至车主颅内出血,造成医药费等经济损失近2万元。雅迪电动车东海县专卖店鉴定为“前面把立松动”。平路骑行约500米即产生“前面把立松动”,显然违反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5.3.1b)的规定,即紧固件没有紧固到位。另《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5.2.3.5)规定,把立管和前叉立管的力矩按GB3565-1993中6.5的规定,即“把立管相对于前叉立管无转动,在拧紧其密接面之间的间隙之前,这种转动不大于5°”,而该电动车远远超出本规定(GB/T19994-2005第4.2.2.4款也是这样规定的)所以,该雅迪电动车违反现行国家标准“重要项目”的规定,造成人身伤害,属严重质量问题,应依法作出赔偿。
事发后,多次与桃林店主、东海县经销商和雅迪公司交涉,他们互相推诿,至今无果。
本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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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回复处理结果:
关于东海雅迪电动车投诉事件做一下处理说明:
我们雅迪公司质量信息岗已于7月12日对此事情做了跟踪,当地经销商反馈的信息如下:
1、电动车出事时与操作者失误有关;
2、造成人身伤害的是一位女士,仅受一点外伤,花费在100元以内;而开具的医疗发票是男士,且项目不符;
3、该受害者夫妇从2万元的索赔开始,降到1万5,后又降到5000,最后降至2000,有明显的欺诈行为。
雅迪当地经销商本着人道主义帮扶的想法,去合理解决此事,但消费者迟迟不肯答应。由于消费者拿不出足够的证据,经销商无法正常处理。经销商已明确告知消费者,如果不满意,可以到法院起诉。
消费者回复:
投诉人说,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权的。谢谢你们对此事的关心。
鉴于此,本网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