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9-12-19 12:46:36本网接到关于金彭电动车投诉:本人2019年4月14 日,从辽宁省大石桥市购买一台金彭电动车,五月份就发现该电动车有问题,我找当地的供应商解决无效,就给厂家投诉,中间经过周璇,拖了好久九月份厂家才来人,经鉴定说该电动车确实有质量问题,说给解决,到目前12月19日为止,答应的事情还没有解决,对此我要投诉.
处理情况:
接投诉后联系投诉人,随后联系金彭电动车厂家,要求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12月26日电动车厂家来电说:已联系过客户,之前我们就协商过给其免费更换车身,更换车架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客户不同意。投诉人说:厂家要求我支付车架的50%费用,我肯定不能接受,我在车上安装的一个小配件,与车厢、车架没有根本的联系,为什么要我支付费用?目前我要求支付1000元费用,作换车处理。
1月7日,本网再次联系金彭电动车厂家,经调解,厂家领导最后决定,愿意给出2条处理意见让投诉人选择:1、给客户免费更换车身、车架,但要求客户以书面的形式说明,此车今后不在享受后续的三包规定;2、给客户作退车处理,但客户需支付自购车之日起,每天千分之三的折旧费。
我网办将金彭电动车厂的处理意见转告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愿意接受第一条处理意见。投诉人对我网办为其所作的工作表示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