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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控诉诺基亚,难道解释权可以这么用

强烈控诉诺基亚,难道解释权可以这么用

2005-03-19 10:21
本人于2月 19日购买一部nokia3100手机,买来以后发现把手机调到蜂鸣状态铃声不响,但我想像nokia这种品牌,手机中的老大,不可能新手机就出现问题以为可能就手机就设计成这个样子,但3月6日我同学也买了 一部却不是这样,于是我去了他们的客服中心,在我把同学手机拿出对比之前他们坚持说手机没有问题, 这可是他们的专业人员啊!!!都不能判断!!!我要求换机,他们不同意说已经超出换机期限一天,换机的要求是15日之内手机出现问题,我的手机确实在15日之内出现问题啊?只不过我没有送来检测,但问题确实是早就出现了!!!他们售后服务指南上也没有说明要在15日之内送去检测啊!还有一点他们上面还有0-7日7-15日的说法,那也就是说2月19日是0日3月6日是第15日,所以无论怎么说都没有超期?而且服务员服务态度极差!这一点还不是最可恨的,最后我我发了邮件给他们的北京服务热线,他们来电话了,打电话的那个小姐说你说的是有道理,但这个服务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他们nokia!!!就这样拒绝了我的本来是合情合理的请求.我现在终于明白解释权都是为他们商家服务的,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怎么有利于自己就怎么解释!!! 我想问一下贵栏目,他们真的可以这样欺负消费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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