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发生的寄存物品遗失,由于是商家提供的免费场所,商家是否就可以对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寄存的物品不负任何安全性的责任?
我认为商家提供的免费服务是建立在吸引消费者消费的基础上的,实际上是由于顾客在商家那里消费了,商家才提出这种所谓的免费却没有安全性的服务,商家不应以免费为由拒绝承担保管安全的责任,而且该场所是商家提供给消费者的,如此没有安全性的场所却又让消费者使用,不能不使消费者担忧消费期间寄存物品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