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家装修是去年秋天,之前去红星时正赶上店里搞活动,看中一家著名品牌家具——台湾大宝,销售人员极力推荐,说是实木家具,6.6折优惠幅度很大,我们心一动,交了订金。当时销售人员说不满意可以退,而且真正要哪几件家具尚未最后敲定(比如床的大小、是否两个床头柜、是否要电视柜、是否配上书橱等),所以,以为这订金只是订下了这优惠的折扣。
2、随后是忙碌的装修,家具一事没有联系(原约定12月电话联系),年前去红星,遇到销售人员,她说:“我想可能你们没装完,我就没打电话与你们联系”。
3、期间,我们了解到该家具并非销售人员所说的是实木家具,有贴面等,感觉销售人员有误导之意,怦生退意。也到店里表示过该想法,但销售人员极力劝说:其实板式家具更好、更贵,实木家具易变形等,并举例说明。于是我们没敢表示退货。
4、我们感到花这么多钱并不是我们想要的实木家具,多少有些心有不甘。这个年没有过好,全家人十分郁闷。
5、经过反复思考决定退货。当初我们就是冲着红星的品牌(其实别处也有)!冲着红星的保障!而选择红星而不在别处买家具。而通过多次交涉,红星方面表示:他们与各商家只是租赁关系,不好强迫,无能为力。
现在我们请消协给个说法:1、商家是否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有误导的现象?2、顾客在购买家具时会遇到问题(这是正常现象),红星以租赁关系推说,合适吗?当然红星方会说他们如何如何去处理,更令人遗憾的是其中有些工作人员的不务实工作,让人感到与其辉煌的招牌不附。3、商家在出售家具时没有用红星统一的发票,而是用自己的票据,且不在柜台交钱,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