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南京普通市民,去年和南京银宝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房屋购买合同,原定于2004年12月28日交付。现将房屋交付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希望能提供咨询和解决。
1、2005年1月下旬收到银宝公司电话通知,说:可以于第二天进行房屋交付。第二天,我来到交房现场,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交付。我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给我《验房通知书》(这是合同中规定交房时的必备手续),物业回答我:先交物业管理费,进行完验房并在验房登记表签字后,才能给我《验房通知书》。
我想问:我在验房前领取《验房通知书》的做法是否恰当(事后我又多次向开发商索取《验房通知书》未果)?他们有权利不提供《验房通知书》就进行验房吗?
2、根说有关政策规定,验房时开发商应提供《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南京市工程验收档案认可书》等13项证书,可是当我向其索取查看时,却告诉我:已经在办理中,很快就会拿到。
我想问:在没有看到有关证书时,是否可以认为是没有通过房屋竣工验收?是否可以拒绝验收房屋?开发商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按照他们的规定,在房屋验收报告上签了字,开发商是否就能免除因延期拿到竣工验收的违约责任?
3、为了了解该房屋是否通过了竣工验收,我登陆了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http://zjz.nj.gov.cn/htm/bayd/bayd.htm网站,没有查询到该房产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
我想问:是否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均需要在该网站上备案登记?是否有其他查询途径?
4、在购房时我们看到的小区规划模型(银宝公司没有制作和提供过该小区的彩色广告),设计得比较合理,当我们来到交房现场,发现:由于开发商偷工减料,没有将建筑时挖出的泥土清理走,而是“废物利用”堆成高低不平的“道路”,造成有两幢楼(该期工程共有七幢楼)的“路面”高出房屋入口大约40CM,需要下三层台阶才能进入入户门洞,遇有雨雪天气,必然造成:楼梯滑、门洞进水、地下室进水、居民出入很不安全。群众意见非常大,但与开发商交涉,他们承认该类问题存在,但不承认更改了原有设计,也不采取改进措施,造成既成事实的局面,让住户默认现状。
我想问:关切到这两幢楼出现的会涉及到住户行走安全问题,应该向什么部门反映?如何才能查到原始的设计方案?如何让上级工程验收部门能够存在这些问题,督促开发商进行改进?
以上
请你能尽快给予答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