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我前往卖场找到海尔专柜人员,她们说这种机型已经无货,并且厂家已经停止生产了,并让我要再添350元钱购买海尔另一型号机型。我不同意,找到卖场的主管办公室,表示因为是由于他们的工作失误造成的此事,并且我的彩电也已停产,所以我要求他们将他们要求我购买的那种彩电赔偿一台给我。一位身挂五星卖场工作牌并自称是鼓楼区消协的工作人员许(发音)小姐也表示要么原价退钱,要么再添350块买那款彩电。这时在场的一位姓王的女主管态度十分恶劣,并拿出店大欺客的气势,说货没有了就没有了,很正常,并质问我为什么拿的发票是她们手写的发票。对此我觉得非常气愤,我与五星电器的购买行为已经完成,这是事实,他们还擅自将属于我的合法私人物品再卖给他人,这本身已是对我的人权的极大侵犯。她们对于自身的工作失误不但不愿意承担责任,反而以如此恶劣的态度对待顾客,实在是不可理喻的。
对此本人特向贵单位寻求帮助,希望能帮我维护我们消费者自身的权益,所以我要求他们将他们要求我购买的那种彩电赔偿一台给我并承担我多次前往的相关交通等费用。万分感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