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第4页第六条第二点条款中声明提前15日通知,且租金计算至15日后,例如本人于2024年3月18日申请退房,于19日搬出,提前1日通知,那么在1个月违约金的基础上额外扣除15-1天的房租,且清除密码,拒绝本人再此进入,请问这14天哪里去了?如果多扣除14天,那么这14天应当允许用户使用。自如平台利用霸王条款获利,很少存在用户提前15天申请,然后刚好15天搬出,中间部分差额全是不当得利!
签订合同前并未对不合理的条款履行告知义务和强调义务,且线上签订合同,线下并无人指导说明。
另外合同中的其他条款,比如转租,让别人多住1个月然后退还30%的违约金,其实还是套路!
望领导核实,规范不良平台防止在苏州市场上坑蒙拐骗,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