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在位于扬州市新城河路152、154号的昌隆窗帘经营部购买新房装修用的墙布以及张贴墙布的服务,与2021年3月28日请该店为新房张贴墙布,其中包括客厅和三个房间,费用总计8916元。3个月后,即7月10日,装修监理在收尾检查时发现客厅的墙布原本是白色出现了大面积变黄,墙面颜色斑驳不堪。我当即与店家联系,要求店家给予赔偿解决问题。店家在销售时曾承诺墙布10年都不会有问题,如今不出3月就发黄变色,但店家却否认自己有责任,只同意提供新的墙布,但要求我方出贴墙布的钱。还必须要先交1000元工费才能将新墙布送至新房中。我要求他们先送墙布,之后我自行张贴墙布被拒。此后我上门协调,店家态度恶劣,多方狡辩并出言威胁。之后无奈向315投诉,经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两次,均未能达成一致。调解过程中,店家态度恶劣,还一度摔门离去。后又返回,仍然要求我先支付800元可以拿到墙布,并强调我只用支付800元,他们已经是在亏本了。对我要求他们就墙布发黄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要求拒不接受,甚至反咬一口指责墙布发黄是我对墙面进行了药物喷洒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