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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31日《投诉:我买的隐型眼镜只能戴3天?》

回复31日《投诉:我买的隐型眼镜只能戴3天?》

2005-06-10 08:05
南京xxx眼镜店回复南京质量维权网办公室:
     从南京质量维权网获悉,顾客赵于2005年5月23日在我分店购买丽睛隐形眼镜一副,配戴四日损坏一只,我单位进行了详细认真的核实,现回复如下:
    1.我单位是经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合法从事隐形产品销售的眼镜企业;
     2.我单位销售的海昌丽睛系列产品产品各项参数符合Q/B&L001-2000《软性隐形眼镜》产品标准;
    3.就赵投诉的隐形眼镜经向当值陈店长了解,5月27日赵星提供的隐形眼镜镜片边缘处有明显的伤痕,5月23日购买时是在店内当场给她配戴上的,未见有不适,说明购买时没有上述问题,来店投诉时也承认购买之后几天配戴也很舒服,若购买时就有伤痕配戴时会有明显的刺痛,据判断造成伤痕的原因是该顾客在晚间摘除时不小心将镜片划伤的,我单位陈店长当时接待了她,并告之其损坏的原因,因其购买时间较短,为表示诚意,我单位愿意为其承担小部分损失。
    4.在这里我们借南京质量维权网给配戴隐形眼镜的消费者提个醒,隐形眼镜对使用及维护的要求比较高,配戴时一定要按正确的方法配戴与维护,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南京质量维权网回访投诉人:
     6月6日上午,我网回访投诉人,投诉人说于6月5日已去眼镜店配了另一只眼镜,谢谢我网提供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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