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8-8-22 16:12:08本网收到投诉信息:2015年10月6日购买的海信液晶电视花屏,因屏幕还在三年质保期内,要求维修,售后提供两种解决方案,一是维修,因屏幕断货未给出具体修复时间,可能需要时间也很长,提供备用机也是32寸的与我55寸的不符,二是换机,所换机器目前售价3800,还要求我付500元折旧费。与我之前5990的购买价相差太多。所以要求尽快换屏修复机器,给出具体的修复时间,不影响我正常的使用。
投诉处理:
接投诉后我网办联系投诉人,同时将投诉信息告知海信南京公司。9月7日我网办联系海信南京公司询问相关处理情况,海信南京公司负责人回答:已经向总公司申请,正在流程中。9月11日我网办再次联系海信南京公司,回复已作换机处理。随后我网办回访投诉人,投诉人回答同海信南京公司回复。
投诉人及海信南京公司对我网办所做的协调工作表示感谢。鉴于此,本案作结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