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刚刚出炉的《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中,从健全法规标准入手,突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监管体制,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该工作安排既全面部署了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也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在这份安排计划中,突出标准对于食品安全基础性、支撑性和约束性作用,无疑是一个重要的特点。总共11个大的工作部署中,有一个就是“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仅如此,全文中更是21次出现标准字样,成为一个热门词语和关键词汇。
在如何“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部署中,主要的工作是建立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地方标准目录;加快制修订一批重点食品安全标准和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加快公布整合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废止、修订其他相关食品标准;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调整、公布工作机制,加强标准跟踪评价,强化标准制定工作与监管执法工作的衔接;实施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15~2020年),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农业行业标准300项。此外,与标准相关的部署还包括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冷链物流建设和运行标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和食品监管基层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等方面。
不难看出,国务院对于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部署,既有宏观层面,比如实施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15~2020年);也有微观层面,比如健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冷链物流建设和运行标准。既有体制机制层面,比如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调整、公布工作机制;也有执行落实层面,比如建立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地方标准目录。既有定性指标,比如加快公布整合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废止、修订其他相关食品标准;更有定量指标,比如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农业行业标准300项。充分体现了标准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也凸显了对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重视。
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生产经营和监管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由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几经变迁,食品安全标准的管理也随之多次变动,结果导致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存在交叉重复、不完善以及衔接不顺利等问题或情况,几年前爆发的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就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所存在的问题,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的并行,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指标的相悖等,反映出的是整个标准体系的不完善、不顺畅。今年,国务院将开展建立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地方标准目录;加快公布整合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废止、修订其他相关食品标准;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调整、公布工作机制一系列重要的工作,一个重要的效果就是有利于我国整个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建设,使其更加顺畅、清晰和完善,既要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新的体系,更要发挥好新体系的作用,避免走重复交叉、彼此打架的老路,真正发挥好标准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硬约束”作用,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建立和完善体系的同时,一方面,抓好食品安全源头的质量安全控制,同样需要发挥标准的作用,这方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完善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都是通过标准化建设,更好地从种养殖源头入手,从而才能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约束;另一方面,抓好食品安全输运环节及风险控制方面的质量安全问题,也需要标准的助力,健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冷链物流建设和运行标准等工作,就是这方面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