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鱼真相”48小时3变
官方调查称饭店明码标价 消费者回应:饭店出示笔迹造假
涉事饭店北岸野生渔村的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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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晚,哈尔滨市松北区公布了北岸野生渔村“万元铁锅炖”消费争端问题的初步调查情况通报。通报称,经查,饭店大堂内设有相关食材价格公示,属明码标价,其中鳇鱼价格属于经营者自主制定的市场调节价,不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范畴之内。
昨日,这一事件再度“反转”,当事消费者指菜单签字造假。很明显“天价鱼”事件尚有许多疑问待解,公众也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通报称饭店属明码标价
近日,有江苏网友发微博称,陈某一行约20人于2月9日晚到哈尔滨市北岸野生渔村就餐被宰,花费万元以上,在结账过程中,因对鳇鱼食材斤数提出异议,与饭店方产生纠纷。对此,松北区对涉事方进行专项调查,结果于昨晚公布。
通报称,经查,饭店大堂内设有相关食材价格公示,属明码标价,并向消费者陈某告知了其所点食材价格,陈某并无异议。关于媒体关注的鳇鱼价格398元/斤是否存在违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鳇鱼销售价格不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范畴之内,属于经营者自主制定的市场调节价。
因无法与消费者取得联系,调查组至今无法对其微博内容进行核实取证,现阶段只有涉事饭店单方证言。据饭店方称,消费者陈某点取食材后,与点菜员一同对食材进行称重,消费者认可后,点菜员通过点菜宝下单。
针对消费者称“被宰一万多”,经取证,饭店方称该消费票据为就餐后初始的结算票据,后因发生纠纷,经民警现场调解,饭店方在消费者总消费金额(10302元)基础上给予7折优惠,实收7200元,并提供了最终结算清单。同时,饭店方也提供了客人现场现金付账的监控录像。
另外,调查结果显示,对于陈某提出的警察抽烟等不文明执法行为,也与事实不符。通报称,经调查现场录像和询问民警,未见出警人员有抽烟等不文明执法行为,也未见民警到现场后,双方有肢体冲突行为。
涉事饭店仍在正常营业
2016年2月14日,江苏常州游客称在哈尔滨吃鱼被宰上万元,刷爆了网络。这名游客自称名叫陈岩,春节被导游带去一家叫“北岸野生渔村”的饭店,两桌吃了1万多块钱,并展示了一张流水单据。单据上显示了雅罗鱼、赶条鱼和鳇鱼三种,前两种鱼的单价都是298元,鳇鱼单价398元。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事发饭店北岸野生渔村。该饭店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江北区)松北大道,距离太阳岛、冰雪大世界等景区较近,周围有多家经营鱼类的饭店。
记者发现,该饭店目前仍在营业,饭店大厅的池内有多种鱼类,旁边还放着一个X展架,显示鱼类的价目表,价格与网上公布的相符。其中,鳇鱼为398元/斤,是该店价格最贵的鱼类。
记者随机询问哈尔滨当地市民了解到,“哈尔滨本地人基本不会去江北渔村里吃鱼,景区附近的饭店肯定是要比市区价格贵不少。”
爆料人:愿配合调查 称饭店出示笔迹造假
随着事件的升温,爆料人却“消失”了。目前,爆料人陈某删除了之前发布的关于这件事的微博,并称他发帖的目的是警示大家。
通报称,当事人所留的一切联系方式都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相关部门还在努力联系当事人,希望当事人可以主动联系还原事件。
记者通过微博和爆料人陈某联系核实,对方没有回复。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记者浏览陈某微博主页发现,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公布了调查结果后,陈某还点赞其他网友转载该结果的微博。
昨日8点42分,陈某的手机终于被拨通。陈某称对调查结果不做任何评论,并且自己此前所言均为事实。
陈某在接听《现代快报》电话时表示,他在微博上发布的内容完全属实,鳇鱼的斤两,还是10.4斤,是店方搞错了。至于店方提供的签有一个“陈”字的单据,陈先生表示,“那肯定不是我签的字,这个可以做笔迹鉴定!”
对于哈尔滨方面公布的调查结果,陈某表示他暂时不做任何评论。陈某说,“虽然调查组让我跟他们联系,但没有提供联系方式。黑龙江那边的电话,我也不敢接。”陈某还表示,他愿意配合哈尔滨方面调查组的调查。
最后陈先生说自己生活被打扰,实在不堪其扰,和记者通完电话,他会马上关机。
据《法制晚报》报道
[追访]
哈市同家饭店再现“万元鱼”
司机帮其拉客 导游自曝为饭店带人有提成
春节期间,常州陈先生在哈尔滨吃鳇鱼消费上万元一事儿余温未退,日前又有游客爆料,就在同一家店,同一时间,浙江的王女士一行19人,消费了近16000元,其中最贵的鳇鱼鱼头售价达498元一斤。
浙江的王女士反映,2月9日晚,陈先生与店家发生争执时,她正在北岸野生渔村二楼就餐,一行19人(不包括导游和司机)点了30多斤鱼。一结账懵了,竟要15735元。王女士一行也点了店家推荐的名贵野生煌鱼,并且是鳇鱼头,每斤498元。仅这一份鱼头就花了近8000元。
王女士称自己也是被导游带去的渔村,“称鱼时被口头告知价格。” 王女士一行人在结账时发现陈先生等顾客与店家发生争执拉扯,看到自己接近1万6的账单也很“震惊”,而邻桌的6人旅行团消费也近万元。
“我们对斤两也有怀疑,但当时警察来了,导游和司机说他们在打架不安全,要我们马上结账。”王女士称,30多斤的鱼只吃了三分之一,只能买了盆子把剩下的鱼打包带走。
陈先生的事件被报道后,松北区旅游局已经联系到王女士进行询问调查,目前王女士一行在与旅行社协商赔偿,等待调查结果。
昨日上午,一名哈尔滨匿名导游小丽(化名)对记者称,自己曾经做过导游,往上述渔村带人会有60%左右的提成。不过此说法未得到店家的证实。
此前,记者了解到大部分游客得知涉事饭店均是通过当地承接旅行社导游、司机以及出租车和一些黑车司机推荐。
“从冰雪大世界出来,坐辆出租车,司机就拉到了这里。”游客林小姐说,去年11月,自己和朋友到哈尔滨旅游时,也曾去过北岸野生渔村吃鱼。林小姐称,按照经验,通常相信当地人推荐的美食,而出租车司机是最方便可靠的咨询对象。“鳇鱼很大一条,光是鱼头就十几斤,我们消费了3000多,服务员态度特别差。”林小姐认为鱼的味道与价格不符。
据《新京报》报道
陈某非地税员工是常州个体户
北岸野生渔村饭店的老板此前在接受当地媒体的采访时提到“地税局官员”,对此,有网友指出陈先生可能为地税局职员身份,有公款吃喝问题。
昨日晚间,常州地税局回应称,该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进行调查,经过查询人事部门花名册和聘用制员工名单,未发现全系统(包含武进、金坛、溧阳三个下辖局)有名叫“陈某”的干部职工,也未发现谐音的相关人员。
据《新京报》报道
[时评]
“天价鱼”事件调查不能烂尾
针对哈尔滨“天价鱼”事件,松北区的专项调查组15日发布通告。但官方的调查结论出台后,公众继续从多个角度对这一事件进行质疑,当事消费者也指出菜单签字造假、鱼的斤两存在问题等。很明显,这一调查结果并未打消公众的疑虑,“天价鱼”事件尚有诸多疑窦待解。
通告称“因通过消费者所留多种联系方式均未联系到消费者”。但既然是民事纠纷,就应当有当事双方的声音,监管方或者协调者才能做出中立客观的判断。这则通告在消费者一方“缺席”的情况下仓促出台,未免失之于草率,自然难以让公众信服。
旅游消费多为异地消费。产生消费纠纷后,出门在外的旅游者,出于维权成本等多种考虑,往往被迫选择忍耐。纠纷的暴露也必然存在滞后性,这从客观上给事后调查带来一定困难。但目前,对“天价鱼”事件调查的意义已经不局限在事件本身引发的争论,而是关系到当地旅游环境的形象和公信力。
针对公众提出的,酒店所售鳇鱼是否野生、定价是否合理、导游和出租车司机引导消费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链条、酒店网上美誉度为何极低等疑问,当地有关部门应当继续深挖,给当事人和公众一个说法。
纵观“天价鱼”事件的发展脉络,反映出公众高度期待一个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塑造良好的旅游环境是个系统工程,考验着一地的综合管理水平。监管部门应撇开门户之见,进行细致调查,深挖疑点,以令人信服的调查结论扭转被动局面。这不仅是对旅游市场监管水平的考验,更是营造良好城市形象的题中之意。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