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环保部获悉,11月,全国共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17.55万辆。截至11月底,全国累计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117.07万辆,占淘汰任务的100.53%,全国已提前完成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黄标车淘汰目标任务。
其中,宁夏、安徽、湖南、湖北、山西、广西等10省(区、市)已提前超额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天津、西藏、青海等7省(区、市)提前完成淘汰任务,四川、浙江、新疆等10省(区)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总量90%以上;江苏省淘汰黄标车工作进展相对缓慢,需进一步加快进度。
据悉,目前,黄标车淘汰工作已进入收官阶段,全国仍有部分省份尚未全面完成淘汰任务。按国务院要求,环保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采取积极行动,督促指导进度缓慢的地区加大淘汰黄标车工作力度,要求各地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多措并举推进任务完成。环保部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淘汰工作进度滞后的省份向社会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度严重滞后的省份,采取现场督办、约谈政府有关负责人等方式,督促各地采取措施,加快进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