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8-12-13 17:35:56,本网接到有关夏普电视机的投诉:我是夏普的忠实客户,因为信任夏普品牌,于2016年12月在盐城苏宁电器现场购买了两台夏普电视产品,并于2017年07月份通知送货、安装。电视的整体使用效果很好,但于2018年12月2日电视突发故障,图像不显示、黑屏、闪屏,声音正常播放,电源指示灯正常。
事发突然,不知所措,在找寻购机发票的过程中翻找出销售人员预留的名片。
2018年12月5日联系“盐城苏宁电器”销售人员,被告知要预约上门服务。
2018年12月6日苏宁维修师傅与我取得联系查看故障现象,确认机器背光板工作异常,因该机器的:显示屏、背光组件、逻辑组件、高频调谐器质保3年,所以苏宁的好心师傅未进行现场拆机维修并指导我联系夏普厂家的售后工作人员上门维修。当天拔打夏普电视的售后服务热线4008981818。
2018年12月7日夏普厂家的售后维修师傅上门服务,一进门便询问是否购买延保产品?我回答:苏宁电器的售后师傅已经检查过了,电视机的背光不工作,声音及其他部件工作正常,背光组件的质保期是3年,无需使用用延保条款,机器本身的《保修证》就已经包含维修内容了。
2018年12月7日师傅再三观察,连供电电压都没有测量就告知此机器不在保修范围内,需要自己付费维修并出示随身携带的《收费标准卡》,声称自己并未胡乱收费;我再次查看《保修证》上面明确标注:“保修期自购机之日起:整机1年,显示屏、背光组件、逻辑组织、高频调谐器3年”的字样,为什么师傅要让我自费维修呢?难道《保修证》中的背光组件质保3年并不适用于我购买的这款电视机吗?背光组件到底包含哪些组件?为什么我的背光组件里的部件坏了偏偏是需要自费维修的?带着种种疑问,我再次拔打了夏普公司的售后服务热线:4008981818 要求提供质保部件的范围及明细。
2018年12月8日苏宁电器客服来电询问电视维修进展,告知:未完,待续;
2018年12月8主动电话询问夏普公司:关于《保修证》的保修部件范围及明细,被告知详细情况以维修技师告知为准。
2018年12月9日10:15分接到夏普厂家维修技师电话,被告知电视故障系插头松动,并非零部件损坏。
2018年12月9日联系夏普厂家,因电视仍在质保期内,若擅自拆机,将无法再继续享受质保,所以要求上门服务。
2018年12月12日接到夏普厂家维修技师电话,被告知:电视机维修上门服务费+配件费用=245元。
2018年12月12日再次与苏宁电器售后服务热线联系4008365365联系,告知详细情况:同样的故障不同的时间给出3种维修方案和两种维修价格,到底是为什么?这样的收费到底有没有标准?乱收费到底有没有人来进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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